• 当前位置: 首页> 近期新闻 >科委會:滿60歲長者應打第4針
  • 科委會:滿60歲長者應打第4針

    圖:專家建議長者應打第四針疫苗,而兒童則維持三針。

    【大公報訊】記者邵穎報道: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本周三(6日)聯同專家顧問團開會,並於昨日公布討論結果,建議已接種3劑疫苗的60歲或以上長者在最後一針至少3個月後打第4針;另外,從未打針但曾確診的康復者由以往3個月後打針,提前至康復後1個月打針。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講座教授劉宇隆說,兒童除有免疫系統缺損情況暫維持三針。

    專家亦闡述了免疫力弱兒童及青少年接種首兩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為21天,同時不反對康復者因海外升學或為符合到海外旅遊的規定等個人理由,而提前於康復後不少於28日接種下一劑疫苗。另外,過往從沒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可於康復1個月後接種疫苗。

    此外,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不反對在知情同意下,為方便行政安排和提高接種率,作出彈性處理,於同一到訪期間為相關人士接種新冠疫苗和季節性流感疫苗或其他兒童免疫疫苗,同一原則亦適用於院舍等類似場所。

    此外,本港昨日新增2644宗確診個案,包括12宗輸入病例;死亡數字仍高企,再多97名患者離世,7宗為滯後個案。兩宗較年輕的死亡個案,包括一名27歲,患有長期哮喘的男患者未轉陰性便出院,出院22日後在家暈倒,無心跳呼吸,搶救不治離世。另一名52歲乳癌擴散的女病人,3月12日首次發現染疫,前日在家中暈倒,送院不治,兩人均沒有疫苗接種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