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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出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政策

    日前,,河南省颁布了“河南省农村贫困严重疾病治疗专项方案”。这是河南省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对贫困人口中的严重疾病实行补充医疗保险,为胃癌、结肠癌等九大疾病患者提供准确医疗的又一项政策。为了遏制因病造成的贫困,因病重返贫困。

    实施计划规定,治疗目标是在全省卫生扶贫管理数据库中设置档案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9种主要疾病的农村特困患者,以及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保障指标。这9种主要疾病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终末期肾病。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扩大特殊治疗的人群和疾病范围。

    在支付方面,实施计划要求按照“第一次医疗保险后再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最后商业保险”的原则,在定点治疗的基础上,管理九种主要疾病的价格限制(限额),由医疗保险基金、大病补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和病人共同支付单一疾病限价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原则上,超过价格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承担。该计划还明确规定,患有9种主要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以享受城乡居民严重疾病的医疗保障,没有起跑线,其中80%、70%和65%分别由县级、市级和省级指定医疗机构支付。

    在结算方面,实施方案原则上要求县定点医疗机构对贫困病人实行“诊前治疗”的服务模式,即不需要在入院时支付住院定金、直接住院治疗、指定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机构之间的结算,减轻病人的资金压力。

    目前,河南省已经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解决。